央廣網北京9月21日消息(記者張聞)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農業農村部昨天(20日)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》。其中指出,將嚴格落實“一戶一宅”的相關規定。
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,包括住房、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。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,面積不得超過本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規定的標準。農村村民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,禁止未批先建、超面積占用宅基地。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,應嚴格按照“建新拆舊”要求,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。農村村民出賣、出租、贈與住宅后,再申請宅基地的,不予批準。對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“一戶多宅”等問題,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。
同時,國家也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,通過自主經營、合作經營、委托經營等方式,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、民宿、鄉村旅游等。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土地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道林表示:“因為我們在城鎮化發展過程當中,大量的農村人口進城,使得一些農村宅基地出現閑置現象,形成了再利用的問題,需要農村宅基地如何退出和流轉的問題。所謂退出,就是如何讓閑置的或者已經破舊的農村宅基地恢復它的土地條件,或者是復墾成耕地來騰退建設用地指標?!?/p>